Feb 16, 2010

理由

這陣子,無論見新舊朋友,說起工作我都只有一個說法 - 我‧要‧轉‧工。說起理由,其實通通都不是理由來的,多簿改、多會開、學生差、老細衰……「吓,唔係間間都係咁既咩?」「吓,呢行唔係咁既咩?」想一想,其實也是呀。那時教KS小妹妹們,也不乏要抽默書簿回家改的日子,星期日也偶爾會睡不著,會也是要開的(也不見得十五分鐘就開完)……但我從沒憎恨星期一至五必須對著的那堆人和事。我甚至,還是挺喜歡自己的工作,也覺得自己做得滿不錯。

好吧,既然這些理由都不是理由,那為甚麼要非走不可呢?係咪嫌錢多?係咪嫌個市太好?那麼我坦白說吧 - 我在這裡,變成一個心眼很壞很壞的人,在工作環境裡,大多時候我都誠心等著看人家跌得焦頭爛額。如果人家稍有一丁點好處 / 舒適,除非是稍有交情的三幾個同事或學生,否則我心中都是一概想著「睇你幾時折墮」。到人家真的焦頭爛額,那就大快人心了。

例證一︰
老細生病,我希望他卧床不起。

例證二︰
曾強逼我留校至八時半的同事生病,我很想跟她說「你都有今日喇。」見她戴口罩,我很想跟她說,咪扮嘢啦。

例證三︰
某位算善良同事電了一個肉酸的頭被邪惡學生當面訕笑,心裡跟自己說,咁肉酸,抵你啦。

例證四︰
某位恆常極夜走男同事言談間提及其女友。我心想,吓,你咁搏,因住散喎。

以上例證背後的 RATIONALE很簡單 - 我折墮,絕對看不得你風流快活。在被人渣魚肉時,我也變成人渣了。

從前,不久前的從前,我真的不是這樣的。我的腦袋沒甚麼餘暇四圍等人折墮。再者,看見別人安樂,也不曾特別困擾我。

還很記得秋天的某一天,回母校找全能(!)的 MR. O,當時他語重深長的叫我早走早著。走?原因呢?「待久了,你就會變成你的同事,像住在孟加拉的曱甴,甚麼都適應下來,卻變成低等生物。」

事實證明,全能的MR. O 是對的。我活在一個充滿人渣的世界- 半年前,也許我會有把人渣通通導向美善的宏願(當然這是極天真的宏願)-但在導人向善/升仙之前,我已經向人渣的方向邁進了。「Wicked」這個字也常常在心頭冒起呀。

我很自私。我不想自己再看不到美好的可能,不想自己變成能被搓圓禁扁的人渣,僅此而已。別跟我談甚麼導人向善的教育理想。在重拾天真宏願之前,我還是先把自己變回正常人吧。說到底,孟加拉曱甴大概很難導人向善吧?

所以,我會很努力找工作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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